今日解密 · 2022年2月18日 週五 第 49 天 / 365 · 全年評說不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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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貪官不死”成潛規則

中國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7月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濫用職權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意味著被控貪汙受賄6460萬元(1元人民幣約合0.1629美元)的劉志軍保住了性命。劉志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表示,劉志軍的情緒比較穩定,對這一判決不會上訴。 劉志軍自2011年初落馬後,已經經歷了兩年多的調查和審訊。由於涉案金額巨大,加上中共新一屆領導人主政後高舉反腐大旗,曾有人預計他被執行死刑“祭旗”的可能性很大。但2013年7月8日的判決顯示,中國在判處貪官死刑問題上依然十分謹慎,甚至有網民指“貪官不死”已經成了某種潛規則。 逃過一死的劉志軍是習近平上臺後誓言反腐的運動中落馬的級別最高的官員。不過判決書也引發更多疑問:牽出劉志軍大案的兩名關鍵人物,涉案金額高達1800億的丁書苗母女如何處置?引起民憤的劉志軍擁有374套房產的罪名為何不翼而飛?有北京法律界人士表示,劉志軍不死是權力貪官對法律的玩弄。

對於劉志軍為何能逃過一死,該案審判長、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白山雲作出三點解釋:劉志軍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如實交代犯罪事實,且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檢察機關及劉志軍的辯護律師在庭審中提出依法對其可從輕處罰;案發後劉志軍及其家屬配合辦案機關追繳贓款,其受賄贓款大部分已追繳;劉志軍在偵查、起訴、審判期間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

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犯罪的簡要事實為:1986年至2011年,利用擔任武漢鐵路分局黨委書記、分局長、鄭州鐵路局副局長、瀋陽鐵路局局長、原鐵道部運輸總調度長、副部長、部長的職務便利,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職務晉升、承攬工程、獲取鐵路貨物運輸計劃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6,460萬餘元;在擔任原鐵道部部長期間,徇私舞弊,違反規定為丁羽心及其與親屬實際控制的公司獲得鐵路貨物運輸計劃、運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中標、解決企業經營資金提供幫助,使丁羽心等人謀取利益30餘億元。

北京第二中院最後認定劉志軍受賄的金額為6,460萬餘元,大大低於互聯網上流傳的劉志軍貪汙受賄涉案金額達數十億的規模。

法院在判決書中重申了檢方情節特別嚴重的說法,即劉志軍犯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犯濫用職權罪,情節特別嚴重。一般來說,如果判決書中用了“特別嚴重”這樣的字眼,意味著會被處以死刑。

這次北京中院從輕處罰劉志軍的理由是:檢察機關及劉志軍的辯護人均提到劉志軍在被調查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主動交待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贓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濫用職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機關挽回的量刑情節經查屬實”。法庭認為,劉志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且認罪悔罪”,因而判處死緩。而對於有媒體報道劉志軍案發後被查扣了374套房產及大量現金,白山雲解釋,辦案機關在查辦丁羽心案等其他關聯案件時,扣押、凍結了丁羽心及其他相關人員的現金、股權、房產、書畫等物品,媒體提到的374套房產、現金等均包括在內。

這些款物是劉志軍濫用職權使丁羽心等人獲得的非法利益,而非劉志軍的犯罪所得,但反映出劉志軍濫用職權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在獲悉劉志軍免死後在微博中寫道:“劉志軍被公訴的時候,我對他的生死很悲觀,寫了篇拙作,講他如何命懸一線。可一看庭審消息,突出他不曾立功——等於說他不宜減輕,和濫用職權損失已經挽回——那是胡扯,丁書苗的39億獲利,不是他濫用職權的損失。當時斯偉江律師就說他死不了。這不是我第一次誤判。”

浦志強回顧,2012年審谷開來的時候,他也認為谷開來難活,大概因為谷開來犯的不是經濟罪,故意殺人是暴力犯罪,而且沒有從輕減刑的情節。沒想到合肥中院會“特別尊重生命”。浦志強律師寫道:“谷開來和劉志軍免死,是權力貪官對法律的玩弄。中國法律比起二十年前,退得一絲不掛,退得寡廉鮮恥。劉志軍庭後反覆稱不上訴,大義凌然背後,是搖尾乞憐求生。他將成為貪官的榜樣:只要肯配合就不殺你。”

外界此前有傳言說,劉志軍曾表示“相信組織”而拒絕請律師為自己辯護。白山雲證實,劉志軍確實明確表示不願委託辯護律師,也不同意親屬代為委託,但由於檢察機關指控劉志軍受賄數額為6,400餘萬元,依法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因此法院在徵得劉志軍本人同意的情況下,由法律援助中心為他指派了兩名辯護人。

有評論指出,多年來,中國對於貪汙受賄數額巨大、遠超出刑法規定死刑判決金額的高官,死緩判決成一個突出現象。因為這些腐敗分子似乎掌握了規避死刑的良方,洞悉了逃避極刑的秘訣,深諳腐敗逃生法則。平時置黨紀國法於腦後,利用工作之便,大撈特撈,不出事就賺了,出了事,就退髒保命,這已經是所有腐敗分子東窗事發後,規避死刑的“潛規則”。貪的再多,只要積極退贓,頂多判死緩,兩年後轉為無期,幾年後又是一條“英雄好漢”。如此一來,中國的貪官如漫山的野草,斷不了根,絕不了種,“春風”吹又生。

(轉自多維新聞7月8日文章,原標題“劉志軍保命成功 ‘貪官不死’或成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