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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縣縣委書記、代理縣長、常務副縣長……均因洪災被免職 鄭州書記市長呢?

隨縣柳林鎮特大暴雨引發的洪災發生在8月11日,僅僅半個月就對失職失責的主要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追責問責。但發生在7月20日的鄭州水災,主要責任人至今沒有被追責問責。

隨縣縣委書記、代理縣長、常務副縣長……均因洪災被免職 鄭州書記市長呢?

近日媒體報道,隨縣柳林鎮“8.12”極端強降雨引發山洪災害,造成21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日前,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經過認真調查,對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其中,給予隨縣縣委書記陳武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

分別給予隨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理縣長黃宗超,隨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劉銀洲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去現任職務,按有關規定履行免職程序;

給予柳林鎮黨委書記張長安留黨察看、撤職處分;給予柳林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程立軍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隨州市及隨縣應急管理局、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負責人,隨縣縣委縣政府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或誡勉等處分;

責成隨州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等分別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這個處理很及時,這次隨縣柳林鎮特大暴雨引發的洪災發生在8月11日,僅僅半個月就對失職失責的主要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追責問責。

但是,發生在7月20日的鄭州水災,主要責任人至今沒有被追責問責。

而且,鄭州洪澇災害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遠遠超過隨縣!

7月20日,鄭州市遭遇特大暴雨,水漫金山,暴雨淹沒了正在運營的地鐵,京廣路隧道的許多汽車被沖走,衝進了市區的地鐵5號線,鄭州最大醫院被淹……令不少人遭遇“驚魂一夜”。

8月2日下午,河南省政府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此次特大洪澇災害共造成302人死亡,50人失蹤。

鄭州市市長侯紅公佈,鄭州市死亡292人,失蹤47人。其中,因洪水、泥石流導致189人遇難;因房屋倒塌導致54人遇難;因地下室、車庫、地下管網等地下空間溺亡39人,包括大家關注的地鐵5號線14人遇難,京廣路隧道6人遇難,另有其他遇難者10人。

公眾一直質疑,鄭州面對此次特大暴雨,預警響應不及時,信息不透明,措施不力,從而造成重大死亡慘劇。

如此重大災難,鄭州市委書記、市長有沒有責任?應不應該對他們追責問責?

7月25日,李克強總理就緊急召開視頻會議,嚴肅提出對失職者嚴肅追責。

8月2日,國務院決定成立調查組,對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進行調查。新華社報道說:“調查組將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全面客觀地對災害應對過程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災害應對經驗教訓,提出防災減災改進措施,對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依規予以問責追責”。

新華社報道強調,這是為落實中央領導人關於防汛救災的指示和李克強等領導的批示要求。

但國務院調查組展開調查已經二十多天,時至今日公眾還沒有看到調查結果,也沒有看到對鄭州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相比湖北省紀檢監察機關的雷厲風行和雷霆之力有很大落差。

人們疑問:對鄭州洪澇災害中“失職瀆職”的相關責任的調查和追責問責是否會不了了之?

而且,人們注意到,前往鄭州調查的並非中央紀檢部門,而是“應急管理部牽頭,相關方面參加”,追責的依據是《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調查組進駐河南當天,國務院調查組組長是應急管理部部長黃明表示,調查組的任務是調查,並提到了反思和追責。他說,深入查明災害原因,深入反思在貫徹新發展理念上的差距,對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依規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

河南省委書記樓陽生表態,要把絕不隱瞞、絕不推諉、絕不弄虛作假作為政治紀律,全力做好配合調查工作;對調查中發現的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表態:誠懇接受調查。

我們也觀察到,在8月2日調查組的動員會上,除了國務院調查組全體成員、專家組全體成員外,還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部門負責同志。

我們希望儘快完成調查,像湖北省那樣“對存在失職瀆職的行為依法依規予以問責追責”,給公眾一個交代。